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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城西镇人民政府购买专用车辆项目已由相关部分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LY202005-024
2.2交货地点:分别交货到城西镇四间村、大营子村、跃进村、红民村
2.3采购内容:4台金刚翻斗车,4台小铲车
2.4供货期: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
2.5采购预算:4立方金刚翻斗车,4台,单价20万元/台;20型小铲车,4台,单价15.5万元/台。(包含运到各村费用、购置税及上牌费,符合国家相关车辆“三包”政策)共计费用14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生产经营范围需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3 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并截图);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年 5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询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询价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开发大厦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询价文件者的投标文件。
5.4 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877号
联 系 人:吴景琼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
联 系 人:葛岩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