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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市东周水厂调水工程(原郑州市东周水厂水源置换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19】6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航空港区Ⅰ段、豫兴大道段、贾鲁河沿线段输水管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东周水厂调水工程(原郑州市东周水厂水源置换工程)万三公路Ⅲ段(洪泽湖大道至郑民高速北)输水管线工程;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经开区和中牟县;
2.3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日供水10万吨能力的输水管道约48.6千米(以最终规划批准的长度为准),其中DN1400输水管约34.3千米,DN1200输水管约14.3千米,项目总投资48850万元,其中管网工程投资为43934万元;
2.4 招标范围:郑州市东周水厂调水工程万三公路Ⅲ段(洪泽湖大道至郑民高速北)输水管线工程约3.96km,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不含涉铁部分工程);
2.5 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施工标段共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9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一项DN1000管网工程施工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6信誉要求:
1)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或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书面承诺);
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结果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查看 “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 CA 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 CA 锁的,需携带相关资料(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到郑州市淮河西路 35 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楼大厅 CA 锁办理处办理,咨询电话 0371-96596。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 系 人:娄先生、郝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