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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人居环境整治同心村李家屯精品屯打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RF-2020-01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人居环境整治同心村李家屯精品屯打造工程已由长莲发改审批【2020】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人居环境整治同心村李家屯精品屯打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同心村李家屯改建村户共计57家。其中:新建仓房51家共计2002.42㎡,包括彩钢房40家共计1200㎡、砌体仓房11家共计802.42㎡;新建围墙19家共计1141.42㎡;新铺地砖51家共计19196.89㎡;更换保温屋面板55家共计10306.66㎡。
2.3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同心村李家屯
2.4招标范围: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竣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
2.5计划投资:投资额约627.67万元
2.6建设周期:2020年6月30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或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或上一年度银行信用等级为AAA级的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该证明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或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拟投入的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备案可查)。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如不提供,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3投标人须提交经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5月27日至2020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到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获取招标文件(所带资料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6月16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劝农山镇街道莲花印象小区6号楼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系人:宋工
电 话:******
监督机构: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梦露******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洪伟******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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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