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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DXM******
1.招标条件
2020年净月区金鑫街、黄丹街、美人松街、香柏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20-77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净月区金鑫街、黄丹街、美人松街、香柏路道路照明工程;
2.2 建设地点:金鑫街、黄丹街、美人松街、香柏路;
2.3 建设规模: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4条道路(路段)亮化建设,设置路灯75盏及配套设施。
2.4 工期要求: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19日,共计: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项目总投资:总采购预算为******.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9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符专业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近工程,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技术负责人为同资质相符专业工程师1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提供入吉备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拟投入的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备案可查)。
3.5 提供购买文件期间内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信用良好的官网截图:①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打印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述”页并加盖公章;②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鲜章。
3.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3.8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如: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领取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等一切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将下列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彩色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号:******,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 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审计报告;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人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及资料
【实行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查询方式)】。
4.3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填写,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7043号司机之家B座401室吉林省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 月 15 日 13 时00分,地点为 睿德名人艺术酒店二楼杭州厅会议室 。
(1)开标活动采取现场开标与网上直播相结合方式,投标人在二楼开标区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和网上直播开标专用QQ号、询标邮箱的授权函(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网上开标专用QQ号、询标邮箱授权函分别单独密封)。
(2)投标人签到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加入开标直播QQ群,与招标人现场确认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
(3)询标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到指定邮箱内。
(4)投标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且签字确认。
(5)开标一览表会以图片形式发送至直播工作组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 系 人: 齐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7043号司机之家B座401室
联系人:杨女士 ****** ******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审核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项目审核中心
电话:******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