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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WL-[2020]-0419
一、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兰家河城市防洪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电力排迁工程已由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JLWL-[2020]-0419
2.2、项目名称:长春市兰家河城市防洪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电力排迁工程
2.3、采购内容:电力排迁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采购预算:69.1163万元
2.5、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6、项目地点:长春市兰家河亚奇物流段(兰家大街)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监会核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12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中,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5)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7)2019年项目参与人员社保证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9)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0)近三年(2016-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12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1.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资料及“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 5 月 2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8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兰家大街3500号
联系人:朱亮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系人:李岚峰
电 话:******
监督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长春市宽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