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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WHY2020-02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道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第一标段已由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二道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第一标段
2.2招标内容: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垃圾桶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服务)地点:按甲方要求(长春市二道区境内)。
2.4供货(服务)期:从中标日期起30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采购预算:61.1710万元。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有一项类似业绩。
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需社保网站打印,提供缴纳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号,以备查询)。
3.6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5]150号)(财库〔2016〕125号)。
3.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7年-2019)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合同);
(4) 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5) 近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证明(需社保网站打印,提供缴纳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号,以备查询);
(6)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证明;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16日下午13:30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各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交易资源网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阜丰胡同77号
联 系 人:白岩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