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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DZB2020-05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硅谷街道回迁安置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基础设施改造及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已由长高发改字【2020】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改造万顺小区、拉洛小区、耿家河畔新居小区、富强B区、富强C区、富强D区6个回迁小区消防设施、基础设施;改造刘家屯危房1座。改造总建筑面积614805.26平方米,总用地面积494821.07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3设计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5 计划投资:2794.80万元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3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提供此时限内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该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内容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且网上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的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查询结果;
3.11投标人需提交经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12投标人需提交经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6)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及此时限内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7)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8)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中国”的截图。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包括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查询结果。
(9)投标人需提交经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10)投标人需提交经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春新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西越达路177号
联系人:杨爽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