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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造价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造价咨询项目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72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88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
二标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
三标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范围:
2.3.1对设计院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核定。
2.3.2招标控制价编制。
2.3.3方案测算比选,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对造价测算对比分析。
2.3.4根据工程实施期间各类工程计价定额、相关造价文件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测算工程费用,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测算相关技术、组织措施费用。
2.3.5施工过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2.4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内工作全部完成结束。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提供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1项公路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点关注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可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4)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1项公路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5)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6)单位介绍信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投3个标段的,须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云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田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
8、特别提示: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投标人在吉林省政务大厅负一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雕塑公园对面)投标文件收取专区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调整至投标文件收取专区北侧。 4.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腾讯视频会议),直播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参与直播的人员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室。 5.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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