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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TAHP-JL-2020-ZB-43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10KV新建工程已由德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X[******]-0070号的文件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一般预算,按采购人委托,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10KV新建工程
2.2项目编号:TAHP-JL-2020-ZB-43
2.3建设规模:新建二进四出高压真空负荷环网柜一座,10KV电缆线路埋地敷设(具体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南王家村
2.5采购预算:983055元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电网和国家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近三年(2017—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7—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参加投标的,执行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案由:行贿)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如: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领取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等一切招投标活动。),被授权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员工(须提供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 投标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报名应按以下顺序准备下列材料的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9)提供被授权人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将竞争性谈判文件款以转账方式于2020年5月9日16:00前(逾期无效)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德惠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德惠支行
帐 号:******8
4.3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资料及“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德惠市隆成鸿域小区16栋4号门市)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5月13日13时整,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光谷大街与飞跃中路交汇外婆印象旁),投标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开标形式视疫情而定,网上视频会议或现场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惠市米沙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德惠市隆成鸿域小区16栋4号门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德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