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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KGSF(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2020年度市政零星、土方整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选择已由上级部门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选择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2020年度市政零星、土方整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选择。
2.2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3招标范围:市政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土方整理、环境等工程及根据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安排或配合其相应工作的建设计划无法立项的适时发生的项目,以工程项目任务单为准。
2.4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5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至少各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提供此时限内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提供被授权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06日至2020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5)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
(6)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如为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1.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587号四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
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账号:61060******3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龙翔广场吉星大厦东侧2021开标室);疫情如未解除,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
联系人:高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招标
联系人:许贞玉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