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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LHX-GCJ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河道暗渠工程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20]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和申请地方专项债券,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河道暗渠工程;
2.2招标控制价:644.7416万元;
2.3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内,英泰大路以南、东翔大街以东区域;
2.4项目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2.5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等相关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需对报名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证件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报名时提供);(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拟派出的被授权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19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的月份即可);(8)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证明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一时间):2020年6月24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南侧盈嘉大厦和颐酒店(长春东方广场店)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128号
联 系 人:荣婉延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 系 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