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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工程招标> 排水工程 信息详情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卡伦接续产业园机场路(卡伦段)道路及排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长春
招标公告
排水工程
发布时间: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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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卡伦接续产业园机场路(卡伦段)道路及排水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九台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4月13日 08: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4月13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1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10室
预算金额 ¥18642.00810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成余******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先生******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长春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卡伦接续产业园机场路(卡伦段)道路及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卡伦接续产业园机场路(卡伦段)道路及排水工程

项目编号:JLDNCC-2020-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

联系方式:郭成余******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长春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卡伦接续产业园机场路(卡伦段)道路及排水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DNCC-2020-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卡伦接续产业园机场路(卡伦段)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长九发改审批字【2019】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一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海绵城市、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铺装工程、景观亮化、景观单体、海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海绵城市、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铺装工程、景观亮化、景观单体、假山水景给排水工程、海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程招标范围:本次就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招标。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

2.4计划工期:2020年5月25日开工至2021年11月30 日完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招标控制价:一标段:93,207,589.53元,二标段:93,212,491.56元。

2.7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7-2019完成过一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2018)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评标业绩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413日至20204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一份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电子证书彩色打印版;

(4)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打印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打印版、近半年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近半年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8)企业及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技术负责人、项目拟派其他技术人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的岗位证或注册证原件(或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半年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

(10)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2019年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

(12)投标人2019年度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的原件;

(13)“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14)近三年(2017-2019)完成过一项长度不少于1.5km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截图、查询网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51490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        

邮    编:130500                        

联 系 人:郭成余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7-2019)完成过一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2018)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4.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本项目评标业绩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42.0081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3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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