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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 ************1 |
报建名称: | 华侨城青山51地块17-18街坊项目 |
招标登记编号: | ************91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侨城青山51地块17-18街坊项目二期(18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青山区建筑管理站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褚云宏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
招标人联系人: | 毛美 |
招标联系电话: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毕启明、朱文斌、潘登、邹倪珂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是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工程地点: | 青山区新沟桥街办17-18街坊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18街坊地上规划净用地面积:3531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地上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地上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 15.3 万平方米以内。本次招标含一栋洋房(Y3)、四栋高层装配式住宅(H8#、H9#、H10#、H11#,部分含底商)、一栋办公塔楼(T1#),一栋办公塔楼(T2#)等。招标内容包括设计(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的管理。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98400 |
立项批准文号: | 2103-420107-04-01-287953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942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1-05-08 22:00 ~ 2021-05-31 10:30 |
投资总额(万元): | 70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市电子交易平台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1-05-08 22: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无资格预审文件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公告状态: | 报名中 |
其他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①同时具有一项类似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业绩(类似设计业绩为单项工程投资额9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施工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9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②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9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上①②满足一项即可。 3.1.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9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5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1.6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备注: | 3.1.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2018、2019,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且未出现亏损。 3.1.9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 3.1 条的规定。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即为合格的投标人 |